根据矿产资源管理及工程建设多余砂石土料处置******有限公司受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组织对东环线包装饮用水厂项目场地平整工程产生石料处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本次竞争性谈判处置标的所有权无争议且已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欢迎具备条件的意向购买人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JZ-JT-XS25024
2、项目名称:东环线包装饮用水厂项目场地平整工程产生石料处置项目
3、项目地点:金寨县梅山镇江店社区东环线与高铁连接线交叉口东南
4、处置方: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项目类别:货物处置
6、处置标的:本次处置的石料系东环线包装饮用水厂项目场地平整工程预计产生的废弃渣石料,石料品质达不到工业指标要求,可用于道路、市政、护岸等工程垫层或填方,土石比例、质地、规格、含杂、质量等级等以现场开挖产生实物为准,处置方不作任何承诺。成交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加工、处理。意向购买人一旦报名本项目,即视为对标的全部情况充分了解并自愿购买。意向购买人自行承担装车、运输、道路维护及清洁、安全生产管理、环保等工作及费用。
7、处置数量:根据专业机构勘查估算,本项目开挖生产废弃石料共计75.57万立方米,除工程自用6.8万立方米外,本次处置的68.77万立方米系估算方量,实行包干处置,处置方不保证处置石料方量的准确性,且处置价款不因石料方量变化而变化。
8、最低限价及增价幅度: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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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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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标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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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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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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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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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石渣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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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7700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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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8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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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元或其整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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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处置实行整体报价,最低限价总金额737.838万元。意向购买人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总金额(低于限价总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增价幅度为10000.00元或其整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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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清运期限:石料清运与场地平整施工同步,须于2025年5月10日前完成,若成交人清运不及时影响工程施工,处置方有权取消成交人资格并另行处置。如遇不可抗力或受政策性影响等,经处置方及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时间顺延。
二、意向购买人资格
1、意向购买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购买人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位于城区交通主干道边,为保障交通安全,满足每日清运量计划,要求意向购买人须能够组织不少于25辆年审合格的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的3轴或4轴重型自卸货车,保证有序清运;
(2)为确保意向购买人成交后在规定的清运期限内及时将标的物全部运离现场、不影响施工坑基回填、场地平整等施工进度,本项目要求意向购买人在项目地点周边20公里范围内具备不少于100亩的合法场地,用于销售不畅时中转堆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意向购买人参加谈判;
4、意向购买人在谈判会入场截止时间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其他被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交易的情形;
(6)在金寨县自然资源招投标领域或招拍挂活动中存在违约行为的。
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谈判文件领取
1、报名时间: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5日15:00时,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及文件发布:现场报名。意向购买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备齐后至本项目代理机构处(金寨经济开发区江天路与莲花山路交口坤瑞大厦六楼******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材料经审核合格后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免费。本项目不接受电子邮件及其他方式非现场方式报名。报名事宜联系电话:陈工 0564-******。
3、报名材料如下,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名登记、不予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报名表(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意向购买人特定资格要求所述的车辆证件(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营运证)影印件或扫描件;100亩中转场地证明影印件或扫描件(自有场地的,提供土地使用证;租赁场地的,提供租赁协议和租赁场地的土地使用证,租赁协议剩余期限不少于10个月);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如有)。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5年04月15日15:00时
2、谈判地点:金寨经济开发区江天路与莲花山路交口坤瑞大厦六楼606号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15:00时
2、提交地点:金寨经济开发区江天路与莲花山路交口坤瑞大厦六楼606号开标室
六、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00元)
2、谈判保证金提交方式,以下方式之一即可
(******银行转账或网银支付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合肥合作化路支行
账号:2230 1801 0111 0000 02
意向购买人谈判保证金须从企业法人单位账户转出;缴纳谈判保证金时须备注“东环线包装饮用水厂项目场地平整工程产生石料处置项目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5日15:00时前。
(******银行保函
******银行出具的100万元******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自出函之日起3个月,保函受益人为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意向购买人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谈判保证******银行保函原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谈判资格将被否决。
七、联系方法
(一)处置方: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洪先生
电话:******
(二)******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工
电话:******
2025年04月11日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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