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有限公司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收到的提问作答疑澄清如下:
一、答疑
提问1:1.本项目所设定的业绩要求中,规定 “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或政府其他部门网站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查询网址、中标通知书及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存在一定不合理性。在实际操作中,部分项目由于时间跨度问题,已无法从相关网站获取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例,2021 年、2022 年挂网的部分项目目前均无法查询到相应信息。事实上,若甲方旨在通过相关材料证明项目的正式性与真实性,中标通知书及项目合同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关键文件,已足以充分证明项目的中标及实施情况。因此,建议对业绩要求的材料提供部分进行优化调整,以更贴合实际情况,避免给投标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障碍,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
2.本项目所设定的业绩要求存在显著偏高的问题,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市场上公开招标的清扫保洁作业项目中,单个合同保洁面积达到 64 万㎡及以上,或者单个合同单年金额在 430 万及以上的项目数量不多。这种高标准的业绩门槛,极大程度上限制了潜在投标人的范围,不利于充分激发市场竞争活力。建议将业绩要求的时间年限适度往前推移,同时合理降低对作业面积和金额的要求。如此一来,能够拓宽投标人的参与面,吸引更多具备专业能力与服务经验的企业投身到本项目的投标中来。
答: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业绩要求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投标人业绩调整,删除“查询网址”,调整后为“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或政府其他部门网站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及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1.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或政府其他部门网站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及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业绩要求未超过本次招标项目规模四分之三,本条不做调整。
提问2:招标文件要求:设备车辆4.(总质量≥18000kg)隧道清洗池车每提供1辆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
异议:具备隧道清洗功能的一体化集成化设备众多,车辆品名不限于“隧道清洗车”字样。该条件限制此项名称。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隧道清洗车不属于资格条件。以招标文件为准,本条不做调整。
提问3:异议一:招标文件中,评分因素的设备车辆4.(总质量≥18000kg)隧道清洗池车每提供1辆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
经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查询并无“隧道清洗池车”此项车辆生产企业及商品。
异议二:招标文件中,评分因素的设备车辆需为投标人自有设备,该项设置不合理。
答:1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设备车辆“4.(总质量≥18000kg)隧道清洗池车每提供1辆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更正为“4.(总质量≥18000kg)隧道清洗车每提供1辆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
2隧道清洗车不属于资格条件。以招标文件为准,本条不做调整。
提问4:1.资格业绩和商务评分业绩,对投标人业绩的保洁面积或者合同金额都做了限制,这是歧视和排斥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是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删除保洁面积和合同金额的要求,改为“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清扫保洁业绩”即可。
2.商务评分和技术要求中要求车辆设备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不允许投标人租赁,这就是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应该删除不合理要求。而且,本项目要求的基本配置车辆:“投标人自有洒水车(16000kg)不少于4台、清洗扫地车(8000kg)不少于4台、高压冲洗车(8000kg)不少于2台;”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明确。
答:1按招标文件执行。
2基本要求的设备车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登记证或行驶证,登记信息须在投标人(或其分公司)名下。
提问5:一、招标文件第27页评审因素设备车辆原文:“本项目基本要求:投标人自有洒水车(16000kg)不少于4台、清洗扫地车(8000kg)不少于4台、高压冲洗车(8000kg)不少于2台;
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额外设备配置:
1.(总质量≥8000kg)清洗扫地车每提供1辆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2.(总质量≥8000kg)高压清洗车每提供1辆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3.(总质量≥16000kg)洒水车每提供1辆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4.(总质量≥18000kg)隧道清洗池车每提供1辆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
备注:(1)以上设备均须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的自有设备(母或子公司的设备不予认可);不同设备分值可分项累加,本条款最多得3分。
(2)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车辆登记证或行驶证,登记信息须在投标人(或其分公司)名下。
(3)投标人应自行承诺,在投标文件提供的设备(包含基本要求及额外设备配置)均应保证在本项目作业时的使用。(承诺格式自拟)”
请问:1、基本要求的设备车辆中的"(16000kg)、(8000kg)"是不是指的总质量≥16000kg、总质量≥8000kg? 2、基本要求的设备车辆是否需要在标书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车辆登记证或行驶证)?
二、招标文件第56页投标函中,请问报价的大写填写形式是怎样?例如:如果报价为限价6.72元/㎡,大写为:陆元柒角贰分每平方米还是每平方米陆元柒角贰分?若都不是,大写报价应如何填写?请明确。
答:1设备车辆要求为总质量≥16000kg、总质量≥8000kg;基本要求的设备车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登记证或行驶证,登记信息须在投标人(或其分公司)名下。
2投标人大写报价可填写为“每平方米陆元柒角贰分”
二、补遗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 4月 27 日9:30(北京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顺延,开标地点不变。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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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 11日
******有限公司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答疑补遗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