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羊口镇单家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约989亩盐田15年经营权流转出让项目,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CJTCQ-SG-2025-0016
二、项目名称:寿光市羊口镇单家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约989亩盐田15年经营权流转出让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寿光市羊口镇单家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约989亩盐田15年经营权流转出让项目
1号标的寿光市羊口镇单家庄子村盐田约806亩,起始价:每年100万元,15年(每5年承包费增长5%)共计:1576.25 万元;
2号标的寿光市羊口镇单家庄子村盐田约183亩,起始价:每年23万元, 15年(每5年承包费增长5%)共计: 362.5375万元。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意向交易乙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30日上午10:00前用IE浏览器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8082/wfggzy/sgggzy/进行注册申购,申购导引、竞买细则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我公司发布的竞价公告下附《挂牌(竞价)文件》。注:未注册的意向乙方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 →点击“交易会员登录” →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5年4月30日10:00前缴纳竞拍保证金1号标的60万元、2号标的15万元(意向乙方为自然人的须从注册报名时填写的个人账户缴纳,意向******银行子账户并登录系统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自行查询并点击竞买资格确认书进行资格确认(注:未进行竞买保证金查询或未点击竞买资格确认书将不能进入竞价页面)。
六、展示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30日10:00前;展示地点:寿光市羊口镇单家庄子村;联系电话:麻树德******539
七、网上竞价时间
竞价时间2025年4月30日10:00-11:00;(30分钟/项)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有限公司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1、承包期:1号标的寿光市羊口镇单家庄子村盐田806亩,自2026年1月9日至2040年10月31日止。2号标的寿光市羊口镇单家庄子村盐田183亩,自2025年11月1日至2040年10月31日止。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再进行土地测量,出让方及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只能用于盐田经营,不准变更用途,否则承包方赔偿损失并恢复原貌。承包期内承包方负责盐田设备设施维修、维护,承包到期后确保盐田能正常使用生产。
盐田四至:1号盐田806亩,南至生产路南大沟中心点,北至生产路,东至丁家盐场,西至防潮坝(四至见附图)。2号盐田183亩,南至单家庄子村卤库北沿、北至生产路,东至丁家村盐田,西至单家庄子村盐田(四至见附图)。
2、在合同期内,该盐田维修及盐田改造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合同到期后,改造后的盐田无偿归甲方所有。
3、合同期内,如因生产需要打井,经甲方同意后,打井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对机井、房屋、闸门等固定资产投资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4、甲方只提供现状盐田,承包期内盐田改造、维修等全部投资由乙方负责承担,其上级******办公室的管理。
5、如遇国家政策性(包括河道水利建设、地方政府项目建设、油井钻探等)征用土地,甲乙双方必须服从。盐田地面附着物及土地补偿费归甲方。(若乙方承包经营期未满5年,如遇上述情况征用土地,因盐田投资周期较短未形成生产效益,地面(不动产)附着物乙方投资部分,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定后,该补偿归乙方所有)。
6、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并给对方赔偿全部损失。
7、合同期内,乙方自主经营承担一切风险,如乙方财产、人员伤亡等一切损失,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除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外)。
8、合同到期后,乙方所承包经营的盐田及配套所建机井、管涵闸门、塑苫、房屋、所上变压器、高低压输电线路等不动资产无条件移交给甲方。所有生产机械及流动资产等归乙方自行处理。同时要保证滩板、机井、闸门、塑苫等盐田实施的完整性,所有卤池、结晶池平均卤水20-10厘米以上。确保盐田能够正常生产使用。
9、合同期内,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洪水、潮水、地震等)造成的盐田及原盐损失(指当年所产的原盐),甲方可根据损失情况减免下一年度的部分承包费,减免的最大数额以下年度的承包费总额为限。合同履行到2040年如遇以上情况可以从当年承包费中处理。
10、履约保证金:1号标的30万元,2号标的8万元。双方签订合同前,乙方需将履约保证金交纳至甲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经甲方确认符合合同约定条款后无息退还。
11、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须一次性交清2026年及最后一年的盐田承包费用(承包期内最后一年承包费作为违约金,如不违约可充抵最后一年承包费)并签订承包合同。2026年12月30日前交清下一年度的盐田承包费,以后以此类推。承包费每5年增长5%。乙方必须按期如数交纳承包费,每拖延一天按月息4‰向甲方交纳滞纳金。逾期30日不交纳承包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另行发包,最后一年承包费用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自承包期开始5日内完成盐田移交(其中因一号盐田原承包合同到期时间为2026年1月8 日,根据盐田秋产结束时间,村委将尽可能协调原承包户提前交滩)。对于乙方交纳的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出让方只提供收款收据。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东方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潍坊市潍城区和平路2466号福润得中心16楼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