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4批次-18#、24#-31#楼)-合院工程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竞争性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4批次-18#、24#-31#楼)-合院工程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被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现拟对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4批次-18#、24#-31#楼)-合院工程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4批次-18#、24#-31#楼)-合院工程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
2.2 项目交货地点:工程工地现场指定地点落地。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到位。
2.4 发包范围: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4批次-18#、24#-31#楼)-合院工程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共九个地块),含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及维修保养售后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内容。
2.5 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空调产品及部件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必须是中国检验合格、并准许在全国使用的产品。本项目中的产品必须符合空调产品出厂质量标准、国家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空调设备和家用电器国家或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2.6保修期: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自空调设备通过最终验收并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制造及安装的缺陷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提供免费维修,对产品使用寿命期内实行终身维修。
2.7交货及安装工期:2026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空调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并通过验收。
3、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申请人必须是空调制造厂家或其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3.4 类似业绩:申请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过一项合同金额≥45万元的中央空调供货或安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三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上财务报表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信誉要求:信誉良好,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提供网站截图)。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4.1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5日,每天9时00分至11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
******有限公司(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4楼403室。
4.3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需由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4.4每家报名费 600.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8日10时30分,地点为昆明市人民西路******有限公司办公楼4楼409会议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网(网址:******/ynweb/)同步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正甜
******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吴奕宣、张琳、周芸帆
电话:0871-******
电子邮件:******2@qq.com